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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迷局:3份合同导致2亿净损失,究竟是经营失误?还是大股

2022-02-16 13:42来源:未知关注:作者:任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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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富朗克

来源 | 粒场财经(ID:ggmyleap)

中嘉博创2019年巨亏12.4亿的阴影,依然未能消散。

中嘉博创年报披露,造成本年亏损的原因主要是计提商誉减值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其中计提商誉部分,创世漫道商誉减值4.63亿;长实通信商誉减值7.39亿元,合计12.02亿元;资产减值部分为1.69亿元。

关于商誉减值,我们此前的发文已有详细分析(详见《巨亏、商誉暴雷、花式侵占与掏空,谁在操纵中嘉博创?》)。那么,中嘉博创2019年巨额的资产减值详情又是怎样的呢?

我们在查阅中嘉博创2018-2019年年报时,发现了三家蹊跷的合作客户——深圳市创飞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创飞高科”)、霍尔果斯泰裕耀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裕耀华”)、北京泰盛亚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盛亚德”)。

中嘉博创因为与这三家公司的合作,产生了1.34亿元的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及6942万元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损失总金额达到2.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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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超过2.6亿元的3份合同

我们先来看一下,中嘉博创与之合作的三家客户的合同概要。

2018年6月,中嘉博创的间接全资孙公司——新丝路融资租赁(深圳),购入服务器开展租赁经营,并与租赁方创飞高科签署租赁合同,服务器资产总价值8550万元,租赁时间为2018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季度租金810万元(三年合计9720万元)。

同在2018年6月,中嘉博创间接独资孙公司华赢融资租赁(深圳),购入服务器开展租赁经营,并与租赁方泰裕耀华签署租赁合同,服务器资产总价值5275万元,租赁时间为2018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季度租金534万元(三年合计6408万元)。

2018年12月,中嘉博创子公司长实通信与广东清远联通,分别签订《关于数据中心综合建设项目合同》、《关于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4633万元、4449.5万元,合同约定按季度分7期付款。公司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作为折现率折现。同时,长实通信与泰盛亚德签订《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950万元,合同约定两年内按季度分 7 期进行付款,公司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作为折现率折现。

但在2019年7月,长实通信、泰盛亚德茌平分公司与清远联通,三方决定终止于2018 年12 月签订的《关于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合同》,清远联通退出。长实通信与泰盛亚德茌平分公司签署新的协议,自2019年7月起,数据中心转由泰盛亚德茌平分公司承接,相关建设款也由泰盛亚德支付。并且,泰盛亚德须将数据中心相关资产抵押给长实通信,长实通信继续提供运维服务。

上面合同的表述读起来有些拗口,简要概括就是:中嘉博创向创飞高科、泰裕耀华提供了为期三年的服务器融资租赁服务,承接了清远联通委托的数据中心建设业务,之后该数据中心产权由泰盛亚德承接。这三份合同,总金额达到2.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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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蹊跷终止,导致2亿净损失

根据中嘉博创2019年年报的披露,因为前述三家公司的服务器租赁及数据中心建设业务,共计产生了1.71亿元的长期应收款(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三份业务合同全部在2019年终止,终止的原因同为“由于政府对数据中心所在工业园区电力供应政策变化”。

 

相关合同终止之后,中嘉博创将租赁给创飞高科及泰裕耀华的服务器收回,并冲减长期或应收款;此外,为泰盛亚德承建的数据中心,因为对方无力支付建设工程款,泰盛亚德将数据中心及相关附属品抵偿工程款。

由于收回的服务器、数据中心及附属品经资产评估之后已大幅贬值,因而计提了1.34亿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其中,服务器租赁业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1亿元,数据中心承建业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294.52万元,合计1.34亿元。

换句话说,总计1.71亿元长期应收款,最后计提的损失高达1.34亿元。

不仅如此,三家客户还和中嘉博创发生了服务器维护等常规性业务往来,后因无法收到款项又大比例计提了坏账损失。

其中,对创飞高科的应收账款为2320万元,计提坏账2080万元,计提比例89.66%;对泰裕耀华的应收账款为1602万元,计提坏账1422万元,计提比例88.76%;对泰盛亚德的应收账款为3440万元,计提坏账3440万元,计提比例100%。三者合计,应收账款总额为7362万元,坏账损失总额6942万元。

综上,因为三份合同的终止,中嘉博创共计产生了1.34亿元的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及6942万元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损失总金额达到2.03亿元。

是否经营失误?六大疑问待解

超过2亿元的经济损失,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都不是小数目。看上去,这笔损失属于经营失误的范畴,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我们的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三笔业务的真实性都存疑。

首先,三家公司都是疑似空壳公司,这是巧合吗?

泰裕耀华成立于2017年11月8日,也就是与中嘉博创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前半年。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缴纳社保的员工数量为0,且曾被伊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基本可以确认,这是一家空壳公司。2019年1月17日,该公司又从新疆迁址福建,并更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仁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仁安通信”)。

创飞高科成立于2018年1月9日,比泰裕耀华通信设立时间还要晚2个月,也就是与中嘉博创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前4个月。该公司同样注册资本未实缴,缴纳社保的员工只有1人。也是疑似一家空壳公司。

泰盛亚德成立于2014年4月10日,虽然成立时间更早,但其曾用名为“北京泰恒广告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现名称。该公司注册资本同样未实缴,缴纳社保的员工同样只有1人。同样疑似一家空壳公司。

我们不禁要问,这三家没有任何背景和业绩的公司,是否有能力履行总额高达2.6亿元的合同?

经实地走访,未见目标公司在注册地址进行经营,也未见存有大批量服务器或电子设备的场地。询问附近物业等人员,均表示未听说过目标公司;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更是明确告知,原霍尔果斯泰裕耀华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地址为“虚拟地址”,并无企业在此实际经营。

其次,合同签署的时间高度一致,合同终止的原因也高度一致,又是巧合吗?

比如,与泰裕耀华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期限为2018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与创飞高科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期限也为2018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而三家业务合同终止的原因都是“由于政府对数据中心所在工业园区电力供应政策变化”,地处不同省份的几个数据机房,业务终止的原因却一模一样。

第三,对三家客户计提应收账款坏账的依据一模一样,还是巧合吗?

中嘉博创2019年年报披露,对创飞高科、泰裕耀华、泰盛亚德三家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的原因,清一色为“根据预期现金流量缺口现值确定”。换句话说,中嘉博创董事会拍脑袋判断了一下,款项追不回来了,于是就计提了减值损失。

第四,项目投资出现成本与收益率倒挂的情况,项目投资的必要性何在?

根据计算,中嘉博创提供服务器融资租赁服务的年化收益率为4.56%,承建数据机房的折现率为4.35%。而根据中嘉博创披露的信息,该公司及子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支付的利率在5%-7%之间。

换句话说,如果中嘉博创用银行贷款的资金去采购服务器及承建数据中心,存在项目投资收益率与银行贷款利率倒挂的情况。收益率倒挂的业务,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都欠缺。

第五,合同签署前的风控措施何在?

面对如此缺乏资金实力的三家公司,稍做调查都能知晓其缺乏支付能力,中嘉博创何以就与其签署金额巨大的合同?合同签署前中嘉博创的管理层究竟是否设置了前置的风控措施?

特别是数据中心承建项目,原先工程款支付方是清远联通,中嘉博创子公司长实通信,竟然会同意明显信用等级更高的清远联通,变更为没有支付能力的泰盛亚德,最后导致坏账。这无论如何都是正常商业逻辑无法解释的。

第六,坏账已经产生,却未见中嘉博创履行任何追款的行动。

既然已经产生坏账,按理身为上市公司的中嘉博创,应该全力追讨款项,比如起诉对方、冻结资产之类的行动。

但我们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Alpha法律智能操作系统”等公示系统,未见任何中嘉博创与这三家公司的诉讼信息记录。可见,中嘉博创未有任何追讨账款的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泰裕耀华在将注册地从新疆霍尔果斯迁址福建平潭之前,曾于2018年12月20日申请简易注销程序,并向登记机关出具《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该承诺书承诺“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不存在未结算清算费用”。而该公司明明还有大笔须向中嘉博创支付的款项。对于泰裕耀华这家债务人的行将注销,中嘉博创似乎完全不知情,更不用说追讨款项了。

如此多的反常汇合在一起,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让人不得不怀疑,中嘉博创通过设立体外空壳公司,与公司发生虚假业务往来,甚至可能以资产减值的方式抽走了上市公司的资金。

关于中嘉博创这2.03亿元损失,究竟是经营失误,还是变相掏空上市公司?真相究竟如何,只有现任大股东兼董事长——吴鹰——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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