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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一人大代表为阻止高新技术被潜入者偷拍反被行政拘留

2026-02-12 18:01来源:湘江时报关注:作者:周力新、谢锋

【湘江时报2026年2月12日讯 周力新、谢锋 报导】时下,两会正在全国各地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可是,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大代表郑万剑却陷入了人生的至暗时刻,因为有人扬言要将他的“人大代表”头衔搞掉!而且,目前他正被景德镇市昌江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期间。而他被行政拘留的原因则是因为:2025年2月28日那天,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偷偷潜入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西美琳康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琳康大)搞偷拍,郑万剑为了保护高新企业机密,便出面阻止,不想被偷拍者诬告打人,于是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郑万剑被昌江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交付保证金2000元的处罚。

 
法官私自带队潜入高新企业搞偷拍

江西美琳康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园平台内,法定代表人为郑万剑,主营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及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业务范围涵盖中药配方颗粒、保健食品、一至三类医疗器械等 公司下设中药和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并设有覆盖国内31个省区市的销售网络,产品服务于以欧美为主的全球73个国家及地区和中国近万家医疗机构 。该企业2019年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0年被列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和防疫物资白名单企业,此外还被评为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通过欧盟CE、ISO9000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25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许,美琳康大公司董事长、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大代表郑万剑正在办公室处理紧急事务,突然法律顾问打电话报告:景德镇中院带了宁波金格公司代理律师及一群不明身份的人进入厂区内了……

郑万剑听后颇感震惊,因为他知道美琳康大公司是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一直在从事中医药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日常管理非常严格和规范,怎么会有不明身份的人突然出现在公司内呢?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防止企业高新技术泄密,听闻此消息后,郑万剑一刻也不敢怠慢,便匆匆下楼。

郑万剑发现,一名高个子男子正在用手机进行偷拍,郑万剑便上前制止,另外一名陌生高个男子冲到郑万剑背后,将郑万剑锁喉摔倒在地,导致郑万剑衣服纽扣散落一地。随后,该偷拍男子将手机扔到一辆依维柯车底下,企图藏匿证据。公司一员工发现后将该手机拾起递给了公司另一女员工的手中,打郑万剑的高个子男子突然冲过来将女员工的双手反扣至背后,用力锁死关节,另偷拍的高个男子狠狠地扭打、捶击女员工的手臂,抢夺偷拍手机,造成女员工受伤,后经医院诊断,女员工手臂疑是轻微骨裂。
 
人大代表为阻止泄密反被拘

见此情形,美琳康大被打女员工大声呼叫报警,随后公司员工立即报了警,民警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令人诧异的是,警方至今都未对擅自闯入美琳康大公司进行偷拍的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相反,警方却对被害人郑万剑以在美琳康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院内殴打俞某为由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俞某就是在美琳康大厂区院内搞偷拍,并殴打女员工致伤的高个子男人,系宁波金格奥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金格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某的丈夫。而金格公司系此前在一起恶意诬告美琳康大的一起刑事诉讼案件中,以金格公司败诉而告终。可是,刑事案件的失败不但没有让金格公司反省和收敛,反而更加激起了金格公司后面一系列的疯狂报复——2025年2月28日私闯美琳康大公司实施偷拍便是其精心策划中的一环。

那么,金格公司的人又是如何成功进入美琳康大公司厂区内并实施偷拍的呢?这得“归功”于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某、景德镇市律师协会万某等人的鼎力成全。

据调查,2025年2月28日上午,本是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其它公事约定去美琳康大公司(与金格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不曾想,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徐某等在未提前通知、未出示有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擅自带领俞某等金格公司人员潜入美琳康大厂区,暗中协助金格公司人员实施不法行为。
 
法官作伪证,公安乱作为

更恶劣的是,在事情发生后,身为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的徐某还公然做伪证。徐某向办案民警表示,他亲眼看见郑万剑殴打俞某,并表示他还录了像。可是,当公安人员要求其提供证据时,他却提供不出来。同时,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其中还包括徐某的三位同事: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舒某、法官助理董某、书记员徐某等都明确表示没有看见郑万剑殴打俞某!

即便在没有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可是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丽阳派出所还是在2025年10月28日,对郑万剑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有趣的是,当日伙同俞某潜入美琳康大公司厂区院内的还有一位身份敏感的特殊人员,那就是金格公司的代理律师万某。而万某却不是一个普通的代理律师,他不仅在景德镇市律师协会、景德镇市法学会担任要职,同时还担任景德镇市某重要政法机构的法律顾问。

此事件的离奇发生和蹊跷的处理结果,加上万某的特殊身份,让人不得不浮想联翩……
 
公权不该被围猎 正义应伸张

据调查,人大代表郑万剑被当地公安处以行政拘留一事,缘起美琳康大与金格公司之间发生的一起普通商业合同纠纷。新冠疫情期间,口罩是紧缺物资。2022年12月14日,金格公司与美琳康大签订了医用口罩采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1700万元。美琳康大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疫情管控放开后,金格公司为了达到违法解除合同之目的,以美琳康大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于2023年1月11日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该案移送景德镇市昌江区法院管辖,后提级由市中院审理),2023年1月16日向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报案,2023年5月6日向慈溪公安局报案。慈溪市公安局于2023年6月5日立案侦查,将美琳康大董事长郑万剑列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因郑万剑系人大代表身份故未得逞)、员工女员工、男员工被刑事拘留,2024年6月21日移送审查起诉。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在两次退回慈溪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江西美琳康大公司及女员工、男员工等人生产、销售的医用防护口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伪劣产品,指控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作出慈检刑不诉〔2025〕405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女员工不起诉;2024年12月20日作出慈检刑不诉〔2024〕716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男员工不起诉。2025年10月20日,慈溪市公安局作出慈公(治)终侦字[2025]01316号《终止侦查决定书》,以郑万剑不构成刑事处罚为由终止侦查。

眼见精心策划的刑事案件失败,在此背景下,金格公司便再次炮制了“人大代表打人事件”。

而对于金格公司的劣迹,网络上新闻媒体报道并不鲜见。

据《南方财富网》上公开发布的一篇标题为《长三角中小企业发展警示录——基于100位企业家深度访谈的实证》的文章说:“金格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某“将‘跟领导熟’的优势发挥到极致,频繁周旋于地方官员之间,妄图以人脉换取政策便利与监管宽松,将政商关系异化为规避规则的‘保护伞’。然而,靠投机取巧与权力依附搭建的空中楼阁,终究经不起政策与市场的双重检验。”这也“暴露了龚某在商业操作中对法律风险的漠视与契约责任的轻慢——在她眼中,规则或许只是可以灵活变通的工具,而非企业存续的底线。随着事业版图扩大,这种对“捷径”的依赖愈发明显,她曾在公开场合毫不掩饰地宣称“跟镇里有关系,和当地领导都熟”,言语间满是“一切都不担心”的笃定,暗示自己凭借深厚的政商人脉,已为企业发展打通了各类“绿色通道”,这种对非市场化资源的迷信,逐渐替代了对合规经营与核心竞争力的打磨。”据该文透露,如今,金格奥医疗器械已涉及89起司法案件、119份裁判文书。

有资深法律专家认为,此次金格公司与美琳康大公司的一系列纠纷和官司,目前已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就是龚某利用领导关系、政商人脉,代替法律与规则,对公安、法院、药监等掌握公权力部门的个别领导进行腐蚀、拉拢,多方势力暗中勾结,精心策划,人为炮制出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又一大“成功案例”——她通过浙江、江西、上海等多地、多部门的正商人脉和领导关系,成功将美琳康大公司拖进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中,并成功将人大代表郑万剑通过公安部门进行行政拘留,甚至还将美琳康大公司董事长郑万剑(因郑万剑系人大代表身份故未得逞)、员工女员工和男员工刑事拘留,成功将美琳康大公司账户冻结至今不能正常生产经营……

江西美琳康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在新冠疫情期间被国家及地方政府委以重任、做出过实质贡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正因一起普通的商业合同纠纷,陷入一场由交易对手金格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龚某精心策划,并导致多地、多部门公权力被不当利用甚至滥用的系统性迫害之中。

近三年来,美琳康大公司遭受了包括违法刑事立案与羁押、基于信访压力的巨额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司法行为、以及持续的网络诽谤与线下滋扰在内的全方位、立体化打击。导致美琳康大公司的生产经营陷入瘫痪状态,直接经济损失逾千万元。企业商誉、负责人个人名誉与政治名誉毁于一旦。一家曾为抗疫保供、中医药产业、以及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均做出重要贡献的省级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因遭人为陷害目前已濒临破产倒闭边缘——这对该省乃至全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示范效应和实质性破坏。

法律界人士呼吁,金格公司以及那些助纣为虐的“公权”们,这种跨地域、跨部门的集体践踏法律行为,应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及时还社会以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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