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怜的孩子陈某霞不满12岁,去年被广东省高州人民医院肾内科医生孙某林医死。我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希望人间尚存天理正义,查明真相,为我孩子申寃,并警示后人,防止类似悲剧再现。”近日,广东茂名的陈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本医疗事故应从去年9月3日前及9月3日做免疫吸附后来分析。9月3日前20多天,我女儿先后在茂名人民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做了一系列治疗,包括激素冲击、血浆置换。在治疗过程中一直住普通病房,情况一直好转,尿量从少尿到200多再到9月3日600多一直好转,有检查单据及医院记录为证。9月3日做免疫吸附后包括当天一床黑色大小便,接着连续肚子疼、拉肚子、大出血等一系列恶性反应,二进ICU,检查全是恶性单据,足以证明免疫吸附是害死孩子的主要医疗事故。
开始,我女儿刚到医院时,主治医师梁某明确告知我,因病人在茂名人民医院及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做了大量前期治疗,包括足量激素冲击,2400毫升血浆置换,来高州人民医院作保守治疗就可以了,这就跟孙某林再作免疫吸附治疗相矛盾。这个治疗也是致命的治疗。
免疫吸附前,血小板正常,血色素基本正常,一天三餐正常,大便正常,可以扶着走路;免疫吸附后,小便从有到无,不能吃,不能动,血色素极低。连续输血,血小板降至四十几,二十几,最后十几,并大出血,肚子痛肚疴。
免疫吸附从发明到去年才十五年,各医院都慎重使用。高州人民医院并没有免疫吸附治孩子狼疮肾炎成功先例,孙某林作为医者竟拿患者生命开玩笑,必须为我女儿死亡负责。
孙某林一直强调病人抗核抗体1:3200高是做免疫吸附的理由,实际1:3200是9月1日,而病人刚到高州人民医院8月21日检查抗核抗体是1:10000,在保守治疗也不断下降,说明孙某林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极其不负责任去作治疗,伤害一个幼小的生命。
在高州治疗前,我就明确的告知医生,是因为在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要再次做血浆置换太少(400毫升)我才要求转院。在高州治疗过程,我也曾3次要求血浆置换,要做进一步治疗也是血浆置换,而高州人民医院医生却来个免疫吸附,这纯是利益挂勾,置病人生死不顾,可怜我的孩子被活活医死。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为我可怜的孩子讨回公道。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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